學生畢業基本門檻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學生畢業基本能力一覽表 | ||||||
104學年度前入學年學生適用 | ||||||
國語文基本能力 | 英文基本能力 | 資訊基本能力 | 體適能 | 服務學習 | 專業證照 | |
權責單位 | 通識教育中心 | 通識教育中心 | 資訊中心 | 體育室 | 學務處 | 研發處 |
實施辦法 | 學生國語文基本能力檢測實施辦法 | 英語能力畢業門檻與輔導學生取得英檢證照實施辦法 | 學生資訊基本能力檢定實施辦法 | 學生體適能基本能力檢定實施要點 | 學生服務能力檢定實施辦法 | 學生專業證照門檻訂定辦法 |
實施對象 | 日四技 | 日四技 | 日四技 | 日四技 | 日間部各學制新生 | 日四技 |
日二技 | 五專新生 | 日二技 | 五專新生 | |||
105學年度起入學年學生適用 | ||||||
國語文基本能力 | 英文基本能力 | 資訊基本能力 | 心肺復甦術( CPR)級以上 | 服務學習 | 專業證照 | |
權責單位 | 通識教育中心 | 通識教育中心 | 資訊中心 | 學務處 | 學務處 | 研發處 |
實施辦法 | 學生國語文基本能力檢測實施辦法 | 英語能力畢業門檻與輔導學生取得英檢證照實施辦法 | 學生資訊基本能力檢定實施辦法 | 心肺復甦術(CPR)證照畢業門檻實施要點 | 學生服務能力檢定實施辦法 | 學生專業證照門檻訂定辦法 |
實施對象 | 日四技 | 日四技 | 日四技 | 日四技 | 日間部各學制新生 | 日四技 |
日二技 | 五專新生 | 日二技 | 五專新生 | |||
備註 | 105學年度起體適能基本能力改為心肺復甦術( CPR)級以上 | 105學年度起取消核心通識課程中之『服務學習』課程,由各系專業課程融入服務學習式活動或參與校內外活動式服務學習 | ||||
國語文基本能力 | 英文基本能力 | 資訊基本能力 | 體適能 | 服務學習 | 專業證照 | |
權責單位 | 通識教育中心 | 通識教育中心 | 資訊中心 | 體育室 | 學務處 | 研發處 |
實施辦法 | 學生國語文基本能力檢測實施辦法 | 英語能力畢業門檻與輔導學生取得英檢證照實施辦法 | 學生資訊基本能力檢定實施辦法 | 學生體適能基本能力檢定實施要點 | 學生服務能力檢定實施辦法 | 學生專業證照門檻訂定辦法 |
獎勵辦法 | 國語文基本能力檢測獎勵辦法 | 英文證照取得獎助金實施辦法 | - | - | - | 專業證照獎勵辦法 |
英語能力獎勵辦法 | ||||||
實施對象 | 日四技 | 98學年度起入學之日四技與五專新生 | (99學年度日間部之碩士班、二技及四技學生) | 日四技 | 98學年度起入學之日間部各學制新生 | 98學年度起入學日間四技之學生 |
日二技 | (100學年度起改為日四技、 | 五專新生 | ||||
日二技) | ||||||
實施日程 | 98學年度起,第二學期第四週的班會導訓時間考試 | 98學年度起,第二學期期中考後第三週測驗 | 詳如實施辦法及流程圖 | 入學後第一學期結束前完成 | 98學年度起 | 98學年度起 |
考試內容 | 國學常識、閱讀能力、語文常識、寫作能力 | GEPT初級閱讀能力 | 計算機概論、文書編輯、電子試算表、簡報軟體及網際網路概論 | 身體質量指數、坐姿體前彎、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立定跳遠、跑走 | 選修課程式服務學習或參與校內外活動式服務學習 | - |
生字、片語與文法 | ||||||
考試方式 | 採紙筆測驗 | 採紙筆測驗 | 採線上測驗 | 測驗方法與工具 [ PDF ] | 由開課或開活動老師審核時數 | - |
數位學習平台提供題庫練習 | 提供英文題庫練習 | 數位學習平台提供題庫練習 | ||||
通過門檻 | 70分 | 取得規定證照或校內英語能力檢定考試+該學期之英文成績達及格標準 | 70分 | [ 台灣地區大專學生體適能評量對照表 ] | 二技(專)部:20小時、四技部:40小時、五專部:50小時 | 畢業當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前取得各系(所)認定審核之證照且通過系辦之專業證照審核 |
補救方式 | [ 詳細資訊] | [ 詳細資訊 ] | [ 詳細資訊 ] | [ 詳細資訊 ] | [ 詳細資訊 ] | [ 詳細資訊 ] |
成績公告及查詢 | 學生線上服務系統 | 英文自學中心網頁 | 學生線上服務系統 | 體育室網站 | 服務學習執行中心之服務學習方案系統 | - |
實施流程圖 | [ 流程圖 ] | [ 流程圖 ] | [ 流程圖 ] | [ 流程圖 ] | [ 流程圖 ] | - |
⇒國語文基本能力 權責單位:通識教育中心
- 實施辦法:學生國語文基本能力檢測實施辦法
- 獎勵辦法:國語文基本能力檢測獎勵辦法
- 實施對象:四技部、二技部
- 實施日程:自98學年度起,每學年下學期第四週的班會導訓時間考試,新生統一於一年級下學期考試。
- 考試內容:國學常識20%、閱讀能力30%、語文常識(成語應用能力、語詞辨正、讀音辨正)30%、寫作能力20%
- 考試方式:採紙筆測驗(測驗部分70分 作文部分30分 若作文空白扣總分10分),考試時間70分鐘,由各班導師監考,該班之「國文」、「文學欣賞」科任老師評分。於本校數位學習平台建置國語文基本能力檢測題庫(建置中),可供學生隨時上網自我練習。
- 通過門檻:70分
- 補救方式:考試未達標準者,於每學期第四週班會導訓時間參加補考。應屆畢業生未通過者於開學後第1週書面通知導師,並安排3次密集輔導課程後再施測;若仍不及格者須於暑假補修36小時國語文核心能力課程。檢測題庫建置於數位學習平台,學生可自行上網練習。
- 成績公告及查詢:檢測結果統一公告於學生線上服務系統,學生可自行上網查詢。
- 實施流程圖:流程圖下載
⇒英文基本能力 權責單位:通識教育中心
- 實施辦法: 英語能力畢業門檻與輔導學生取得英檢證照實施辦法
- 獎勵辦法:英語能力獎勵辦法、 英文證照取得獎助金實施辦法
- 實施對象:98學年度入學之日間部四技一年級與五專一年級
- 實施日程:98學年度起,於每學年之下學期期中考後第三週測驗。
- 考試內容:考試難度與GEPT初級閱讀能力之測驗能力相當,主要考試題型有生字、片語與文法。
- 考試方式:採紙筆測驗,總分100分,考試時間為40分鐘。從E-touch平台的英語會考題庫中,隨機採取單字20題、片語15題、文法15題,共50題。
- 通過門檻:凡日間部四技生未能在大一下學期,日間部五專生未能在專三下學期通過如實施辦法第二條所列之證照者,須參加本校所舉行之「英語能力檢定考試」。其考試成績與該學期之英文成績合併計算,並達及格標準者,始可畢業。否則須重補修該學期之英文課程。
- 補救方式:由通識中心英語教學組與英文自學中心規劃各式英語輔導課程,並設立英語E化學習平台,提供各類英語學習資源與英語能力檢定考試之題庫。使學生方便學習。英文自學中心開放學生使用各式學習資源與輔導學生之學習困難。
- 成績公告及查詢:英文自學中心網頁
- 實施流程圖:流程圖下載
⇒資訊基本能力 權責單位:圖書資訊處 資訊中心 分機302 數位學習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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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施辦法:學生資訊基本能力檢定實施辦法
- 實施對象:本校日間部99學年度以後入學之二技及四技學生,必須通過資訊基本能力檢定,始得畢業。轉學生依所轉入班級適用本辦法,身心障礙學生,得不適用。
- 實施日程:二技新生入學學年下學期開學後第4週,併同國文基本能力檢定一併考試;四技新生一年級修讀資訊科技概論課程當學期,由任課老師以題庫命題,期中考後第2週,於上課時段進行檢定考試,任課老師監考,並負責填寫未通過學生之輔導紀錄單;未達檢定及格標準者須參加補考,每學期期中考後第2週,須自行於資訊中心所公告之考試日期及地點。
- 考試內容:計算機概論、文書編輯、電子試算表、簡報軟體及網際網路概論。
- 考試方式:利用本校數位學習平台,以線上測驗方式辦理大會考,並建置練習題庫置於平台上,供學生平時上網不限次數練習。
- 通過門檻:1. 學生畢業前須參加由本校圖書資訊處 資訊中心(以下簡稱資訊中心)所舉辦之大會考,及格標準為70分以上。
2. 學生經檢定未通過者,須於暑假期間補修「資訊基礎技能」0學分2小時課程,並獲及格者,始得畢業。
- 補救方式:
未達檢定及格標準者,每學期期中考後第2週,須自行於資訊中心所公告之考試日期及地點,參加補考。 - 成績公告及查詢:大會考後學生可利用學生線上服務系統進行成績查詢,瞭解是否是否通過。
- 實施流程圖:流程圖下載
⇒體適能 權責單位:體育室
- 實施辦法:學生體適能基本能力檢定實施要點實施對象:98學年度入學後之日間部四技及五專新生。身心障礙、健康篩選不通過及不適合體適能檢測之學生,得不適用。(上列學生須出示身心障礙手冊或公立醫院證明)。
- 實施日程:於入學後第一學期結束前完成體適能檢測。
- 考試內容:身體質量指數;坐姿體前彎(柔軟度);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瞬發力);立定跳遠(肌力);(女) 800公尺跑走/ (男)1600公尺跑走(心肺耐力)。
- 考試方式: 檔案下載 [ PDF ]
- 通過門檻:依據台灣地區大專學生體適能評量對照表
- 補救方式:
(一)如未達到通過標準,須於第二學期體育課期間,由任課老師針對學生未通過之項目,加強體適能基本能力訓練,並於該學期末實施補測,協助學生通過檢測後,始得以畢業。
(二)補測未通過者,得於四技二、三年級、五專四年級下學期第16、17週(時間由體育室另訂),再次進行補測。
(三)如再未通過者,須於四技四年級、五專五年級時,選修體育與運動之課程且及格,始得以畢業。 - 成績公告及查詢:如未達到通過標準,於學期末會公布在學校體育室網站上,同學可上網查詢。
- 實施流程圖:流程圖下載
⇒服務學習 權責單位:學務處
- 實施辦法:學生服務能力檢定實施辦法
- 實施對象:98學年度開始入學之日間部新生
- 實施日程:98學年度
- 考試內容:可選修課程式服務學習或參與校內或校外活動式服務學習
- 考試方式:開課或開活動老師審核時數
- 通過門檻:二技(專)部:20小時、四技部:40小時、五專部:50小時
- 補救方式:畢業當學期初由服務學習執行中心發給各系服務學習時數未達畢業門檻學生名單,由導師督促學生完成。若至畢業時,仍有未完成之服務時數,由服務學習執行中心安排校內服務,待完成應做之服務學習時數,方核發畢業證書。
- 成績公告及查詢:可隨時到服務學習執行中心網頁之服務學習方案系統查詢。
- 實施流程圖:流程圖下載
⇒專業證照 權責單位:研發處
- 實施辦法:學生專業證照門檻訂定辦法
- 獎勵辦法:專業證照獎勵辦法
- 實施對象:98學年度起入學日間四技之學生
- 實施日程:98學年度
- 考試內容:--
- 考試方式:--
- 通過門檻:學生在畢業當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前未能取得依學生畢業證照門檻訂定辦法認定之專業證照者,得於當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一週內向就讀系登記參加就讀學系自辦之學生專業證照基本能力考試輔導相關科目或課程。
- 補救方式:學生於畢業當學年度上學期結束前,未能取得依本辦法認定之專業證照,亦未能通過各系自辦之「專業證照基本能力考試輔導」課程者,學生就讀之系得要求學生於下學期選修若干指定科目或會考,學生於修習及格上述就讀之系所指定科目後,始得登錄通過「畢業技能檢定」課程之專業證照審核。
- 成績公告及查詢:--
實施流程圖:--